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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用途 | 著色劑 |
執(zhí)行標準 | 國標 |
CAS | 見包裝 |
型號 | 食品級 |
包裝規(guī)格 | 1*25 |
來源 | 天然著色劑 |
主要著色成分 | 其他 |
有效物質含量 | 99% |
含量 | 85% |
色素含量 | 99% |
使用限量:
I.GB 2760-2002(g/kg):糖果0.3;糖果包衣0.085;冰激凌、雪糕0.07;炸雞調料0.04;果汁(味)型飲料、碳酸飲料、膨化食品、油炸小食品,0.1;固體飲料0.6;冰棍、糖果、糕點彩裝、紅綠絲、染色櫻桃罐頭、紅腸腸衣、果汁飲料、配制酒(色淀除外),0.05;果凍粉、固體飲料0.025(按稀釋6倍計);蘋果干(燕麥片調香調色載體)、可可玉米片(即食早餐谷類食品),0.07。
用途:
作食品著色劑,我國規(guī)定可用于糖果包衣,最大使用量為0,085g/kg;在炸雞調料中最大使用量為0,04g/kg;在冰淇淋中最大使用量為0,07g/kg。
用作棉、粘膠織物染色和印花的顯色劑,也作染料中間體
用于食品、藥品、化妝品中作著色劑
食用紅色色素。